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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女教职工建功立业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21    浏览次数:

中国教育工会河北农业大学委员会文件

校工字[2010]5号

河北农业大学工会

关于开展女教职工建功立业竞赛活动的通知

根据工会年度工作安排,为动员和组织女教职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改革、科技创新、规范管理和文明服务活动,进一步提高女教职工的综合素质,鼓励广大女教职工在各自的岗位上建功立业,校工会及女职工委员会决定2010年在全校女教职工中开展“双文明建功立业竞赛”活动,并定于2011年“三八妇女节”前夕对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女教职工、优秀女工干部及和谐文明职工家庭进行表彰,现将具体评选条件、办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全校各个岗位的在职女教职工均可参加优秀女教职工的评选;凡担任校工会及分工会女工工作,符合参评条件的工会干部均可参加优秀女工干部的评选;凡我校在职女教职工家庭符合参评条件的均可参加和谐文明职工家庭的评选。

二、评选办法、名额及时间

1、优秀女教职工的评选由各分工会在本单位在职女教职工中,通过民主推荐评选产生,名额为本单位在职女教职工总数的10%。2010年获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三育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女教职工,各工会一并上报,不占本单位评比的指标。

2、优秀女工干部的评选由各分工会申报,校工会委员会进行评选。

3、职工文明家庭将在各分工会推荐并总结事迹材料的基础上,由校工会委员会进行评选。

4、推荐名单务于2010年12月30日前报校工会(逾期不报者将不予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女教职工条件

1、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主动践行科学发展观,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使命感。

3、勤于钻研,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扎实的工作态度,在本职工作中成绩突出。

4、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在和谐校园建设中为人师表,起到了榜样作用。

5、积极参加学校及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优秀女工干部条件

符合先进女教职工条件,并做到:

1、完成工会的各项工作和任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2、在组织本单位女教职工参加建功立业竞赛活动中,发动广泛,活动有特色、有新意,并收到良好效果。

3、关心女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热心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和谐文明职工家庭条件

1、家庭成员政治立场坚定,在各自的岗位上,勤奋敬业,成绩突出。

2、家庭成员之间平等和睦,尊老爱幼,具有良好的家庭美德和文明和谐的家庭氛围,有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和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

3、夫妻互敬互爱,子女教育有方,工作学习成绩突出。

4、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讲究文明礼貌和社会公德,关心他人,助人为乐,邻里关系融洽。

四、表彰奖励

校工会拟在2011年“三八妇女节”对评选出的优秀女教职工、优秀女工干部及和谐文明职工家庭予以表彰。

中国教育工会河北农业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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