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通告

关于评选2015年度“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28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为树立榜样、激励先进,充分调动广大工会会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工会工作深入开展,为创建和谐校园做出更大贡献,按照学校党政工作部署和年初的计划要点,校工会决定,评选表彰2015年度“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在校在岗工作一年以上的工会会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从分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中按20%比例选举产生(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也可参加所在评选小组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占指标),80人以上单位限报2人,其他单位报1人。

(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按工会会员数3%的比例选举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工作者

1、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政治立场坚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务大局意识强,在工作中表现突出。

2、热爱工会工作,熟悉工会业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3、密切联系群众,敢于和善于维护职工、工会权益,积极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在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1、关心支持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其中起表率作用,成绩突出。

2、团结同志,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不计报酬,不讲条件,热心为教职工服务,深受职工群众好评。

3、年内被评为省、市、学院先进者优先推荐。

三、评选推荐工作程序

(一)在个人总结,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分工会按通知要求推荐“优秀工会工作者”候选人选,确定“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人选。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由校工会组织召开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四、要求

(一)各分工会评选“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时,要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优中选优,通过活动开展真正起到树立典型、学习先进、促进工作的作用。

(二)推荐人选要填写《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表》或《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上报校工会。纸质版由单位盖章交校工会(912房间),电子版发至陈迎春或张少东办公系统。

(三)上报时间:2016年1月8日前。

校工会

2015年12月28日

附:1、《2015年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2、《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表

3、《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

附表1

2015年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编号

单 位

积极分子人数

编号

单 位

积极分子人数

1

农学院

2

18

信息科学

3

2

资环学院

2

19

成教学院

1

3

植保学院

2

20

艺术学院

2

4

生命学院

3

21

农村发展

1

5

园艺学院

2

22

研究生学院

1

6

动科院

2

23

体工部

2

7

林学院

2

24

校部机关

10

8

园林学院

2

25

直属单位

3

9

经贸学院

2

26

图书馆

3

10

商学院

2

27

后勤集团

4

11

人文学院

1

28

老干部处

0

12

现科学院

2

29

培训中心

1

13

食品学院

2

30

动物医学

3

14

机电院

5

31

农场

1

15

城建学院

3

32

思政部

1

16

理学院

4

33

渤海校区

2

17

外语学院

4

附表2

河北农业大学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在 校

工作年限

技术职称

现任职务

工作单位

过何种奖励

何时何地受

意 见

推 荐 单 位

年 月 日 (盖章)

意 见

校 工 会

年 月 日 (盖章)

附表3

河北农业大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在 校

工作年限

技术职称

现任职务

工作单位

过何种奖励

何时何地受

意 见

推 荐 单 位

年 月 日 (盖章)

意 见

校 工 会

年 月 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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