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中层单位:
为鼓励优秀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在全校营造爱岗敬业、创先争优氛围,按照学校年度工作部署,根据《河北农业大学优秀职工评选办法(试行)》(农大字[2013]12号),将在全校开展2014-2015年度优秀职工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 坚持公开公正、分类评选,实事求是、优中选优,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 突出先进性和典型性,采取自下而上、基层推荐与学校评委会评审相结合的评选方法。
3. 优秀职工一般不连续当选。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按照《河北农业大学优秀职工评选办法(试行)》执行。
三、评选名额与分类
1. 评选名额为10名左右。
2. 指标分配
a.分类指标(6个名额)。按照分类评选、优中选优的原则,根据各类人员所占符合参评范围人员比例,确定指标分配额度如下:
专职党政管理人员3人,其中中层干部原则上不超过1人;专职学生辅导员1人;教辅人员1人;工勤人员1人。鉴于科研人员基数小,本次不单独列指标。
b.共用指标(4个左右名额)。打破各类人员界限,优中选优。但对中层干部参与此类指标评选实行严格限制,在最终评选结果中,正处级干部、副处级干部各不超过1人。
3. 原则上各推荐单位推荐参评人员不超过2人。
四、评选程序
1. 11月上旬,安排布置评选活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及时把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教职工,并按评选办法在本单位组织教职工自下而上推荐、评选。
2. 11月20日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评选办法的要求,根据群众推荐情况确定推荐后备人选,填写《优秀职工推荐表》,附事迹材料(1500-2000字)及近年来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报优秀职工评选办公室。
3. 11月23-27日,优秀职工评选办公室对推荐材料汇总审核后,将符合参评条件的参评人选在全校进行第一次公示。
4. 12月1-10日,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出10名左右优秀职工预备人选,并在全校进行第二次公示。
5. 报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批准。
五、表彰奖励
对获得“优秀职工”称号人员由学校党政联合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给予每人3000元奖金,并在职称评定中与校级优秀教师同等对待,在职务提升中优先考虑。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优秀职工”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庆会 王志刚
副组长:饶桂生 孙建恒
成 员:王军云 翟玉建 白 璟 陈迎春 武宇清王新建王广友 李存东 李博文 王起友 任春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工会,陈迎春同志兼任主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确保评选表彰工作顺利进行。
附:河北农业大学优秀职工推荐表
特此通知。
中共河北农业大学委员会
河 北 农 业 大 学
2015年11月5日
河北农业大学优秀职工推荐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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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技术职称
| | 现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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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 | 在 校
工作年限
| | 现岗位
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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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何种奖励
何时何地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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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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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见
推 荐 单 位
| 年 月 日 (盖章)
| 意 见
学 校 审 批
| 年 月 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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