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通告

关于开展第十期“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06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根据《保定市总工会关于开展第十期“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的通知》(保工办发〔2021〕18号)的精神,现将保定市总工会第十期“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发扬广大职工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为患重大疾病、遭遇重大意外事故的职工及其家庭提供救助,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

二、捐款范围和标准

根据上级要求,各分工会在职在岗职工均可参加“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捐款标准: 50元/人。

三、活动要求

1、各分工会要在第一时间向本单位党政领导汇报,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

2、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教职工中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3、为进一步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市总工会制定了《保定市第十期“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实施细则(暂行)》,同时2020年保定市印发的《保定市第九期“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实施细则(暂行)》废止。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市总工会有关文件,当职工患重大疾病、遭受重大意外事故、住院等符合“一日捐”救助条件的,按程序及时申请救助。

四、捐款时间方式

请各分工会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捐款通过网银转至或现金交至工会账户(账户名:中国教育工会河北农业大学委员会,账号:建行农大支行13050166861000000311)并留言注明XX单位一日捐捐款,将转款、缴款凭证交给财务处王轩老师,电话7521354;保定市“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职工捐款登记表子版发至李东奇OA办公系统或微信,电话:7521266。

第十期一日捐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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