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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启动“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

发布日期:2010-04-21    浏览次数:

4月20日,校工会召开工会委员扩大会,对在全校开展“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全体工会委员、分工会主席参加了会议,学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饶桂生主持会议并就开展好此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是河北省政府与省总工会第三次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由政府推动、各个部门配合、工会组织具体承办的一项重要活动。目的是通过互助互济为主的形式,广泛筹集资金,帮助因脱困无望、重大疾病、遭受重大意外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难以为继的职工缓解生活困难。同时也是弘扬团结友爱、互助互济光荣传统,彰显广大职工人文情怀的一项公益活动。为此,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对活动的开展提出了要求,做出来了部署。河北省总工会也就活动开展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文件。保定市总工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总工会通知精神制定了《保定市“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实施细则(暂行)》和《保定市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在全市全面开展“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省市总工会通知精神,校工会经请示学校党政领导同意,依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我校《“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实施细则(暂行)》,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全校开展“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做出了安排。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0年捐款时间从4月21日开始,4月30日结束。捐款标准为在职在岗教职工一次性捐出本人本年度4月份一日的工资收入。

会上,传达了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和上级工会关于开展“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实施细则,对我校如何开展活动进行了具体布置。

饶桂生在讲话中希望各级工会组织在深入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以高度的责任心积极做好“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的组织发动和具体实施工作。要主动向本级党政领导汇报,统一思想,取得支持。要引导广大教职员工充分认识开展“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的意义,努力形成党组织重视、行政积极推动、工会组织运作、教职工广泛参与的良好格局,把这项依靠教职工又惠及教职工的活动抓实抓好,力争人人参加到活动中来。饶桂生强调,救助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一定要严格按规定要求执行,切实加强对学校留存资金的管理,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开,留存资金要接受上级和学校审计。同时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主动关心教职工生活,及时了解情况,主动做好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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