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起草并落实工会规章制度。
二、负责教代会工作,履行教代会工作机构职责。
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负责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师德先进个人、三育人等荣誉称号人员的选拔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校内优秀职工及工会系统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工作。
六、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七、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教职工劳动技能竞赛。
八、负责职工集体福利及体检工作。
九、负责校院两级送温暖、帮扶工作。
十、负责职工文体活动建设及开展工作。
十一、指导基层分工会开展工作。
十二、开展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
十三、负责“职工之家”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工会会员的发展、接收和教育工作。
十五、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及使用工作。
十六、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